报载,广东已经对小产权房大开杀戒,连出杀招,封杀小产权房的生存空间:对严重违法的小产权房直接摧毁拆除,对小产权房购房款予以没收,严禁律师和公证处为小产权房交易公正,等等。本人认为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,让小产权房退出市场,是社会秩序、房地产再生产秩序重回法律的轨道的重要举措。 小产权房的危害到底有多大?举个例子,济南西部大金庄和段店一带要建设济南西客站,京沪高速列车要从这里经过,在规划局根本没有批准建设的情况下,小产权房拔地而起,可真到开建西客站广场的时候,小产权房已经生米做成了熟饭,很多人住进去了,政府不得不花大力气强力拆除。据说拆除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。如果给予已购房户补偿,好像我们这个社会有病——对犯错的人进行奖励!政府凭什么拿这大家的税款去补偿犯错的人呢?购房户是受害者,而正真的获益者——违法犯罪的小产权房开发商(建筑商为多)却拿钱走人,逍遥法外了。如果政府不拆除小产权房,那么,京沪高铁车站和西部片区的大发展就会成泡影。这说明什么呢?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法律秩序,随便建设,将会造成巨大的社会财富的浪费和空耗,GDP虽然上去了,但是不健康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本人说“小产权房是祸国殃民的毒药”。
如果给小产权房转正的话,将错上加错。因为转正将鼓励大众投机,鼓励社会上的先斩后奏的“逼宫行为”——反正我已经住进来,生米做成熟饭,看你政府这么办!如果形成这种风气,不法之徒将大行其道,获得巨额利益,逍遥法外,这些利益的社会成本却要社会全体公民承担。请问这是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和谐社会应该鼓励的行为吗?套用茅于轼先生的话,小产权房(经济适用住房),一无效率,二无公平。
对于购买小产权房者,本人也奉劝几句: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障,即使花钱买了,并非真正意义的拥有,没有房屋的产权——买了并不拥有!虽然住进去,但心里总是忐忑不安,总害怕某天被政府拆除。潘石屹(潘石屹博客,潘石屹新闻,潘石屹说吧)最近说他到一个小区送孩子上学,竟然被当地居民认为政府要拆除这个小区,该区居民纷纷行动起来,保卫自己的权益。试想,花钱落到这等地步,不是很悲哀的事吗?
由于没有产权,不受法律保护,小产权房没有投资价值。小产权的土地使用权不明确,或者没有土地使用权,根本没有增值和保值能力,但凡投资小产权房的都在赌“转正”,如果政府有坚决的信心阻击投机行为,那么,小产权房没有发展空间。所以,凡看过本文的朋友,建议大家不要再买小产权房了,与其买它,不如租赁房屋居住——没有增值能力的物业,和租赁有何区别?倒不如继续攒钱,或者退而求其次买个小点的,房价上涨,自己的房屋也增值,多好的事!
小产权房穷途末路了,更是对政府应对房地产需求爆炸性增长的能力的巨大考验。本人认为,截止目前,政府对房地产需求一直没有作出正确的判断,总是受到“看空派”的左右,不敢大幅度增加房地产供应,总认为供应增加会戳破房地产泡沫,导致经济崩溃。本人认为,当前很多人老实在念“日本泡沫破裂”“香港金融危机”的真经,吓唬政府和开发商,起到吓阻房地产供应增长的作用。实际上,越是喊空,房价越是下不来,老百姓才是正真的受害者。政府要旗帜鲜明地高举多渠道增加供应的大旗,才能吓阻“地王”,吓阻高房价,让房价真正降下来。河北石家庄的房价在全国大涨的背景下,不涨反跌,说明供应增加是遏制房价的有效措施。本人熟悉的莱西房地产市场,房价在低位徘徊,也和房地产供应量的长期高位运行有很大的关系。
小产权房不让住,也不让买了,就应该有新的政策措施替代,增加供应量。例如,珠三角小产权房泛滥,可需求是客观存在的,政府就应该通过农村城市化,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城镇,将房屋建设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来。不然,农民工没地方住,打工者没房子租住,地方经济就危险了。所以,政府应该有堵有疏,才是房地产发展的正确途径。房价降下来,老百姓自然去买商品房,谁愿意去买没有产权的房子呢?
小产权房穷途末路了,新的替代供应应该增加,不然房价根本降不下来,各级地方政府应妥善因应。